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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何欣)章金莱(艺名“六小龄童”)在电视剧《西游记》中塑造的孙悟空形象被网络游戏“西游记”的官方网站及游戏多次使用,一审法院认为“孙悟空”形象并非章金莱本人肖像,因此游戏公司不构成侵权,章金莱不服一审判决,日前向一中院提出上诉。
章金莱一审时诉称,发现蓝港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推出的网络游戏“西游记”的官方网站及游戏中,使用了自己在电视连续剧《西游记》中所塑造的孙悟空形象,并将该游戏对外销售和牟利。章金莱认为自己对其扮演的孙悟空形象享有表演者权、肖像权和商标权。而被告公司肆意使用自己塑造的孙悟空形象,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同时,被告开发的“西游记”游戏内容低俗,其使用自己塑造的孙悟空形象,导致公众将该游戏与其本人相联系,致自己的社会评价降低,对自己的名誉也造成损害。故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游戏公司停止使用自己塑造的孙悟空形象,向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损失100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章金莱塑造的“孙悟空”形象非其本人肖像,被告在网络游戏中使用孙悟空形象的行为不构成对章金莱本人肖像权的侵犯,章金莱亦不能举证证明其名誉受损,因此判决驳回章金莱的诉讼请求。章金莱不服一审判决,向一中院提起上诉。记者昨天从一中院获悉,法院已受理了章金莱的上诉,目前本案的二审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