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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满元)去年本报报道了东莞长安沙头一酒店经理李勇下班途中配合当地民警成功救下一名准备跳桥轻生女子的事件。昨日,记者从长安警方获悉,李勇的行为已被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认定为见义勇为。4月3日,长安警方为其颁发了见义勇为奖励金3000元。
去年12月18日17时45分,李勇下班途中,发现有一名中年女子站在酒店附近一座6米多高的天桥栏杆外侧,准备跳桥轻生,他立即赶到了现场。
看到该女子拒绝民警上前救援,李勇主动请求上桥劝说。不承想,李勇获准上桥后,该女子仍不允许他靠近。李勇只好听从民警安排,退后3米,一边耐心好言相劝,一边寻找救人的最佳时机。
20多分钟后,李勇趁该女子转身与民警对话时,突然一个箭步冲上去,从背后紧紧抱住女子的腰,用力将其拖回天桥桥面。看到该女子安全脱险,李勇悄悄离去。
李勇在救人后悄悄离开现场,后来民警通过走访找到了他,并告知他获得了东莞市见义勇为奖。4月3日,受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委托,长安公安分局治安巡逻警察大队何大队长为李勇颁发3000元奖金。对于当日救人的事,李勇说,在外打工不容易,哪能见死不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