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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刑事诉讼法带来的新变化,实现业务管理由分散向集中转变,西青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案件管理工作。
首先是多协调,定岗定编。该院经与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检察机关面临的新任务和新挑战,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面争取支持。
其次是多学习,设立机构。成立案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干警到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办、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等学习取经,确定了该院案管工作的基本模式。在此基础上,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业务精、善管理、懂协调的干警担任案管办主任,选调研究生学历干警充实到案管办,为案管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
最后是多研究,健全制度。案管办成立后,经过反复学习研究外省市和本市检察机关案管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在多次征求业务科室意见的基础上,由检委会审议通过,为案管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天津政法报 宋尤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