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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晓星通讯员赵群桑郡霞)以“群众演员协会”名义找剧组麻烦,盘剥群众演员酬金。近日,孙宇、李航二人被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以强迫交易罪批准逮捕,该院还对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的其他在逃人员发出了追捕建议书。
近年来,许多影视剧大场面增加,一些剧组需要大量群众演员,孙宇、李航认为这是个商机,遂于2010年12月与某影视基地所在村的村委会签订了授权书,成立了由二人牵头的“群众演员协会”,为拍摄单位提供群众演员。
为让剧组使用自己的群众演员,二人每天安排人在影视基地门口和影视基地内活动,若发现剧组使用自带群众演员,就采取阻挡镜头、制造声响、持刀谩骂或殴打剧组人员等方式制造事端,让对方拍不下去。有的剧组为了拍摄进度和成本,不得已答应他们的“条约”和使用他们的群众演员。二人以“群众演员协会”名义让剧组把群众演员酬金交给他们,在经过各种“扣除”后,发到群众演员手中的工资所剩无几。有些群众演员在发现上当后想离开,却遭到其手下“管理人员”的阻挡和殴打。
据悉,二人涉嫌强迫交易金额为50多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