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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8日天津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前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未经检疫的家禽、家畜不得自行宰杀加工,中小学和托幼机构要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一旦发现师生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咽痛、咳嗽、头痛、呕吐、腹泻等),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并依照有关规定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校医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流感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落实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管理制度,确保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记者李晶实习生史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