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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记者郑少玲报道:“3·15”刚过,坑人消费卷土重来?2日晚上,市民陈先生(化名)到海珠区天天洗衣江海店提取送洗的羊毛毯,用充值卡付款买单价为1.5元的塑料袋,没想到按照收费系统设置的“四舍五入”,1.5元按2元收费。
“这不是5毛钱的问题,而是合不合理的问题。”回想起当晚发生的事,陈先生还是一肚子火。广州近日阴雨绵绵,非常潮湿,陈先生就将家里的羊毛毯拿到附近的天天洗衣江海店干洗。2日晚上,陈先生前去提取洗好的羊毛毯时,想买一个塑料袋,因没有零钱,就用天天洗衣贵宾卡(即充值卡)付款。
店员拿过充值卡后开始操作电脑收费,“她一边操作电脑,一边提醒我,用充值卡付款的话,电脑系统会自动实行四舍五入,1.5元的塑料袋将收取2元费用。”陈先生与店员理论,店员称这是总店收费系统的统一设定,无法更改。“这种解释实在难以令人信服,1.5元的塑料袋收费2元,多收款项居然是总价的三分之一,我从未见过如此坑人的霸王条款。”更让陈先生气愤的是,前几天他去同一家天天洗衣店提取一床拉舍尔时,也是买了一个塑料袋,同样也用自己的贵宾充值卡付款,当时店员甚至连这个提醒都没有就直接扣款了。
陈先生认为,在天天洗衣办理贵宾卡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如果每次用卡付款,都是按这种所谓的四舍五入法收费,积少成多,会多收顾客不少钱,“这种电脑设定的四舍五入法,完全可以更改。”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广州天天洗衣有限公司市场部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他们公司的电脑系统自动实行四舍五入收费,这种收费方式针对所有在天天洗衣刷卡付款的消费者,其中包括消费者的银行卡。直接用现金付款,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报料人陈先生,三等奖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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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宾卡被“过期作废”
去年7月份,市民张小姐(化名)在天天洗衣办了一张贵宾卡,后来贵宾卡被强行“过期作废”,如果要继续使用,必须充值50元进行激活延期。据介绍,这张名为“VIP贵宾卡”的消费卡,正面和反面都没有任何有关有效期的提示。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的唐明律师认为,天天洗衣消费卡没有明示有效期,天天洗衣方面既没有单方解释权,也没有和消费者协商,所以消费者有权要求无限期使用该消费卡。此外,消费卡过期仅仅代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合同终止,消费卡内的剩余金额,商家应当返还消费者。如果商家将消费卡内剩余金额擅自占有,就是对消费者财产权利的侵犯,构成不当得利。
唐明律师还指出,充值50元才能激活余额的规定是天天洗衣单方面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在消费卡上没有明示,同时也单方面加重了消费者的义务,所以根据《合同法》应该认为是无效的。消费者如果遇到类似张小姐这样的遭遇,可以要求商家退款或者继续提供服务,也可拨打12315消费投诉热线投诉,必要时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消费维权的诉讼。
郑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