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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
项目
内容
具体操作
一、合法稳定职业 在东莞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提供劳动合同
在本市内经商营业 提供在东莞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公司公章)
二、合法稳定住所 在本市拥有住宅类的自主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购房合同备案的房屋 提供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多处房产的,只需提供其中一处
在东莞租住合法出租屋 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屋登记备案材料
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宿舍居住 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
三、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提供居住证
四、按国家规定在东莞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法在东莞缴纳社会保险费 提供参保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五、随迁子女在东莞初中就读年限 在东莞学校就读至初中毕业 提供随迁子女学号及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生就读情况证明》
另:提供进城务工人员本人及其随迁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或公安证明、计生证明)
随迁子女需要递交哪些资料?
南方日报讯(记者/吴少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么报读公办普通高中呢?昨日,东莞市教育局出台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报考普通高中资格认定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随迁子女必须符合“五个条件”,方能被认定有资格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细则规定,东莞的随迁子女要报读普通高中的认定依据是“随迁子女具有初中的连续就读年限,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东莞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年限和按国家规定在东莞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等五个条件。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即日起至4月19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需到居住地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递交申请及有关证明资料,接受资格认定。
按照规定,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还可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部分划出一定招生名额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
细则规定,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按照“一口受理,分类审核”的原则,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按所涉及的部门进行分类整理,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料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审核。
接下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在收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移交的资料后,安排专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查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按照指定的标准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