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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曾用公积金贷款买过一套住房,已还清并打算出售,再购房改善住房环境,请问是否可以再次用我的公积金进行贷款?
答:按照现行政策,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按照住房贷款笔数进行认定,贷款笔数以《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还款情况查询单》上的记载进行认定。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二套房政策受理,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50%。具体贷款资质及贷款额度请到贷款银行进行查询。第三套住房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我的公积金是从2006年底开始上的,2012年3月份我换工作,当月断交一个月,新公司从4月份开始给我上公积金,现在我要贷款受影响吗?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必须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的情况。若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刘英潮王灵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