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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两名妇女与他人结伙设套,以能找到神医消灾为名,骗取被害人现金5000元及大量金饰品。二人于作案次日被警方抓获。日前,河北区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对二人判处刑罚。
2012年11月28日,56岁的云南省妇女金某和53岁的内蒙古妇女贾某及一张姓女子(现在逃)经预谋后,在本市河北区乌江路市场附近,由张姓女子冒充外地人并谎称孩子有病,向被害人孙某打听神医的住处。此时,假装经过的贾某冒充本地居民,为该女子和孙某指路。其间,二人套取了孙某的个人信息,并将该信息电话通知金某。金某在河北区一居民区附近冒充神医的亲属,利用事先套取的信息骗取孙某的信任后,以神医可为孙某消灾为名,骗取孙某人民币5000元及黄金项链、手链、戒指、耳环等物品。后金饰品交由张姓女子保管,赃款由几人共同挥霍。次日,金某、贾某在河东区万新村一带欲再次作案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案件审理中,金某、贾某的家属与被害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孙某经济损失5万元。
鉴于二被告人均系初犯,且积极退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贾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