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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刑满释放的俞德伟刚踏出看守所大门,就看到了已在门外等候的江西省婺源县检察院监所检察人员。一番倾心交谈后,俞德伟完全放下了心理包袱:“我明白,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不是特意针对哪个人,更不是故意和我过不去。”俞德伟当初以为可以“准时”出狱,但监所检察人员的一次例行检查,又让他“多”服了6天刑。
4月2日,在对俞德伟刑满释放进行检查时,办案检察官詹志敏核对完判决书、执行文书、释放通知书后,意外发现刑期计算有错误。当得知自己刑期要被“延长”6天后,俞德伟情绪异常激动,认为法院判决早已经生效,哪怕有错误,也要按判决书上的日期来执行。
那准确刑期到底是怎样算来的呢?俞德伟因实施非法拘禁,2012年5月3日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5月9日被执行逮捕,后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俞德伟准确的刑满日期应该是4月8日。而根据执行通知书,法院通知俞德伟刑满日期为2013年4月2日,少算了6天刑期。
“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办事。判决书刑期计算错误,哪怕你现在出所,但日后还是要回来继续服满刑期的。现在及时纠正,其实也是维护了你的合法权益。”经过詹志敏一阵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安抚,俞德伟情绪逐渐得以平复。
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事实,婺源县检察院及时发出了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很快,法院作出了刑事裁定书,对原先错误计算的刑期问题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