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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阳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庙小方丈多”,竟有20多个“领导”,其“官满为患”的境界令公众瞠目结舌。按照当地官员的说法,这是按照政策撤区并乡之后的遗留问题,都是政策允许的,并没违反干部任用条例。
一句“遗留问题”外加“政策允许”和“没有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就将“官满为患”解释成了“官满正常”。言下之意,是媒体和公众误解了政策,歪曲了历史,误会了实情,过于敏感。
所谓的历史遗留其实原本不是问题,结果被整出了问题,可这个问题的正解抑或初衷是精简机构,提高干部绩效和行政效能,把富余的干部分流消化,就是把原来臃肿的机构撤并“减肥”。然而,歪嘴和尚念歪经,所谓的撤区并乡只是简单地做了个“加法”,“撤区并乡后对老资历的干部没法安排,为解决他们个人进城的意愿安排……”,“减肥”失败,于是造成了现在一个街道办“官满为患”的结局。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事实上,只要是建制机构,编制委员会都会按照该机构的职能“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简称“三定方案”),严格规定某机构的领导职数为“一正X副”。相信按照该街道办的“三定方案”也有这么的规定,毫无疑义,该街道领导班子属超职数配备,“没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说法站不住脚。
笔者认为,改革开放,攻坚克难,不怕面对问题,怕的只是看到问题没有勇气面对和正视,而是条件反射般去回避。李克强总理履职时“约法三章”,“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这个“减法”应当从五里牌街道办这样的有着“历史遗留”背景、具有“官满为患”特征的臃肿机构“切入”,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大刀阔斧的锐气,将机构改革引向深入。
(作者单位: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