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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始终吸引着人们的眼球,不管是网上跟帖,还是席间高谈阔论、茶余饭后闲谈,都是话题的焦点。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小事不注意、小节不检点、小错不在乎,久而久之,就必然会出大格,甚至走上蜕化变质的道路。现实中,当事人在法官办案过程中,为了使案件达到自己的目的,就想方设法托熟人或律师,找案件承办人或相关领导请吃、送礼等,这些现象时常发生。面对金钱诱惑、人情干扰和权力冲击,若法官思想意志不坚定,法律道德存在偏差,就会上当,误入歧途,甚至犯罪沦为阶下囚。
细节决定成败,小事影响全局。只有通过抓好“小事”产生“量”的积累,才能产生“质”的飞跃。只有坚持从细微之处抓起,在容易忽视的“小环节、小问题”上较真碰硬,才能避免“摊上大事”。
牢筑“思想道德防腐墙”,在廉政教育中使之“不愿”腐败。“明道德以固本,重修养以安魂”。坚持从思想教育入手,注重强化防范意识,始终把抓党风廉政教育放在重要的工作位置,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举办培训班、廉政谈话、开展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强化干警廉洁守纪意识。抓好重大节假日前的廉政教育,坚持对新录用人员、初任法官、新提拔干部进行岗前、任前廉政教育。开展算好“三笔账”的警示教育,即“珍惜政治生命账,珍惜家庭幸福账,珍惜人生自由账”,使干警在思想上筑牢防线,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
牢筑“约束规范防腐墙”,在制度约束中使之“不能”腐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于发挥制度的制约保障作用。可建立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加强考勤管理、车辆管理、接待工作,确保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建立案件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加强案件管理,明确奖罚,达到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目的;建立廉政建设工作制度,通过采取签订责任状、推行廉政风险抵押金等配套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全面推行审判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牢筑“廉政文化防腐墙”,在崇廉敬廉中使之“不想”腐败。“牵一发而动全身”,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崇廉敬廉的社会风气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可在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播放廉政教育、审务公开、党纪条规等内容,悬挂《院训》和廉政名言警句,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开展“读书思廉”和“家庭助廉”活动,号召全体干警提高认识,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在法院政务网和局域网开设廉政专栏,通报廉政成果、交流廉政经验、推荐廉政文章、宣传廉政事迹,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牢筑“监督查处防腐墙”,在监管惩治中使之“不敢”腐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加强廉政监督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证。可适时选择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审理;定期邀请不同范围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会公众等座谈法院工作;坚持审务督察,加大对干警日常生活、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督察力度,在立案大厅设立“违法违纪举报信箱”,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收到的群众举报线索,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诫勉谈话、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等纪律处分,做到防微杜渐。对极少数违法违纪行为,要积极配合纪检部门、检察机关进行查处,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做到“杀一儆百”,保证法院队伍的纯洁。
(作者单位: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