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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南省新县千斤乡政府的一名老干部,也是该乡司法所的一名普法宣传员。同时,还有个身份就是人民陪审员。从我被新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到现在已有13个年头,由于工作时间长,很多人都叫我老甘。
这么多年来,我参与陪审案件的具体数字记不清楚了,刑事、民事、行政都有,至少也上百件吧。十多年来,我亲眼见证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逐渐发展和完善,体会到组织和人民对人民陪审员的高度信任和关爱,也感受到人民陪审员的责任和价值。
我从年轻参加工作就在乡政府,一直从事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千斤乡的各村我都去过。现在我虽然年纪大了,但很多村的老百姓都还认识我,偶尔各村发生一些矛盾,村支书还会主动跟我联系,让抽空去看看。时间长了,化解矛盾的思路也开阔了很多。之所以能顺利化解那么多矛盾纠纷,我认为关键一点是用心去做了。
我记得2008年,千斤乡杨高山村有一起离婚案件起诉到法庭。原告女方知道我是陪审员,又多年在乡政府上班,她就通过熟人找到我家,请我帮忙把婚姻关系解除掉。
妻子提出离婚的原因是家庭贫困,丈夫老杨常年有病,在家干农活时又将骨头摔断,孩子还在上学,家庭经济拮据,她不喜欢生活在贫穷的大山中。我一边倾听她诉说她的不幸,安慰她,一边告诉她这个时候离婚是对家庭和孩子的不负责任,是逃避责任。她沉默了很久。
为了这个案件我和法官整整跑了15趟,因为当事人在山上住,离公路特远,其中一段路也很陡峭,只能步行。考虑到她家庭的实际情况,丈夫有病,孩子上学,我还给政府领导汇报过两次,政府决定给予一些救济款。一次次翻山越岭、一次次苦口婆心的劝说,女方将离婚的念头慢慢放下,开始找回了对生活的信心。在她写下撤诉书的那天,她哭着说:“谢谢你们为我跑路,婚不离啦,是你们让我找回了生活的自信,我在家会好好照顾老杨,好好带孩子上学。”
听到这话我们很欣慰,说明这15趟路没有白跑。今年1月,我偶然碰到这两口子在街上做生意卖起了菜,他俩还非留我吃个午饭。闲聊起了当年的事情,妻子说幸亏听了我的话,她才有个完整的家,孩子去年也考上大学啦。听到这里我似乎有种成就感。
(胡冬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