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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深圳4月12日电记者游春亮通讯员胡后波由一艘巴拿马籍和两艘印度尼西亚籍船舶组成的“国际船队”在南中国海水域遇险,幸得深圳一船舶服务公司救助。4月10日,由于拖欠近千万元人民币救助费用,这3艘轮船在中国深圳蛇口港被广州海事法院扣押。
今年1月2日,由巴拿马籍拖轮“阿格尼斯世界1号”(Agnes World No.1)轮和两艘印度尼西亚籍驳船“MJL301”轮和“马萨达18”(Masada 18)轮组成的船队在南中国海水域行驶时,拖轮“阿格尼斯世界1号”遇险。事故发生后,深圳市某船舶服务公司进行了紧急救助,3轮先后抵达中国深圳蛇口港。船舶公司估算此次救助等相关费用近千万元,但是3艘轮船船东迟迟不予给付。4月7日,船舶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扣押这3艘轮船,并对船舶相关资料采取证据保全。船舶公司为扣船提供了反担保。
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经过严格审查,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准许船舶公司诉前海事请求保全申请,依法发出扣押3轮的命令。4月10日一早,深圳法庭法官冒雨前往深圳蛇口港执行保全。
船舶公司表示,将尽快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相关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