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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12日电记者吴晓锋邢东伟通讯员谢小锋黄冠华记者今天从海南省纪委获悉,屯昌县纪委对涉嫌违纪的屯城镇海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光进立案调查。
经初步查明,蔡光进,2004年10月起任屯城镇海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职。据举报信件反映,蔡光进在担任村干部期间,在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方面的处置情况存在问题。屯昌县纪委经初步核实,发现蔡光进在村集体林地承包过程中存在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牟取利益等违纪行为。
据屯昌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初,屯城镇海军村委会苏某在承包该村三块林地时,找到蔡光进帮忙。随后,蔡光进在与村干部商量后,同意将三块林地承包给苏某,承包期为50年。苏某在到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二十年承包金后,给蔡光进送去感谢费5000元。
2009年下半年,因修建海屯高速公路,屯昌县政府征收海军村委会两块集体土地,涉及苏某向海军村委会承包的林地面积约3亩。为此,苏某向蔡光进提出要求分配土地补偿费,经蔡光进具体操作,苏某获得8.5万元的征地补偿款。为表示感谢,苏某送给蔡光进现金1200元。
2011年7月,苏某砍伐出售位于海军村委会的松树林木,共获利60多万元,按照苏某与村委会的林地承包合同约定,除去成本后,村委会应获得百分之十的分成款。苏某为了少交分成款,给蔡光进送去现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