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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赵统云) 4月3日,伴随着大型挖掘机的轰鸣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朔北乡代同庄村王某等三户农户的违法建筑被依法行政强制拆除。
近年来,随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旧城改造和东部新城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城规划区内的部分住户在未取得政府住建、国土部门的相关许可下,私自违法(章)进行搭建房屋,严重影响了县城整体规划,制约了县域经济长远发展。
为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西宁市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规定》(宁政【2012】109号)、《大通县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4月3日起对《大通县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县城解放路、建设路、安门路、朔北乡代同庄村,桥头镇红河限村、上关村违法建筑进行行政强制拆除,依法拆除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