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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商家将旧手镯充当新的卖,经工商调解,消费者终于挽回损失。日前,工商宁河分局调解了这起消费纠纷。
近日,消费者吴先生在宁河某购物商场一知名品牌珠宝柜台购买了一副纯银手镯。据吴先生讲,这是他准备送给岳母的生日礼物。在当时选购的时候只注意倾听导购人员对于手镯特点的介绍,接过导购人员递过来的一只纯银手镯,觉得质量确实不错,款式也适合老年人,于是就买下了。可回家后发现另一只手镯表面有严重的掉色现象,且存在多处划痕,吴某因此怀疑该只手镯是被别人戴过的“二手手镯”,便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不予解决,发生消费纠纷,于是消费者拨打12315进行投诉。经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营者也未提出异议。工商部门指出经营者行为违反相关法规以及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经过耐心调解,按照商品“三包”规定,经销商同意退货款738元,并补偿消费者误工及往返车费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