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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黄江“托举哥”赖良伟被当地政府授予“黄江镇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自从被警方寻觅而现身之后,赖良伟无可避免地频频见诸于媒体,接受见义勇为者应有的各种采访与荣誉。从爬上三楼托举卡在防盗窗里的男童,到悄悄离开后全城追寻,再到现身后的各种例行活动,黄江“托举哥”的故事显然还未完待续。
自从“托举哥”、“黄衣哥”等各种“哥”出现之后,在东莞,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也似乎多了起来。据东莞市文明办统计,去年东莞涌现出113宗见义勇为行为,203位市民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者。
这当然是一个好的现象,我们期待见义勇为、崇德向善的社会风气能够受到弘扬。不过,考虑到近年来,媒体和官方对于见义勇为者的关注度和挖掘度都有较重的倾斜,我们也不必断然认定,真实生活中见义勇为的行为已经蔚然成风。
所以,我们需要黄江“托举哥”的故事来传递正能量,但是,也要避免利用“托举哥”制造廉价的感动。
赖良伟托举男童的行为值得尊敬,他也配得起事后的称赞与荣誉。当男童的脖子卡在防盗窗里命悬一线时,赖良伟徒手爬上三楼,冒着摔伤的风险托起男童的双脚,为救援人员赢得了宝贵的救援时间。救完人之后,赖良伟洗洗手就离开了。
我相信,在发现男童遇险之时,其他围观的街坊也会有和赖良伟一样的心理——要救这个孩子——这是出于一个正常人向善的本性。这个时候,救援者需要面对的风险是自己的身体安全,而身手敏捷的赖良伟则勇敢地挺身而出。这是典型的见义勇为,“勇敢”是这次行为的核心。在传递正能量的过程中,我们所要依据的正是这些事实的本原。
当赖良伟离开之后,救人的故事其实已经结束了。果断爬楼、持续托举、成功救援,勇敢者的行为有街坊见证、有视频记录,无论“托举哥”是否再次出现,这些要素都足以构成一则完整的见义勇为的故事,足以传递出充分的正能量。若是讲述得“矫情”一些,这甚至是一则“事了拂衣去、不留功与名”美好故事,这样的情怀或许让这个故事更加迷人。
正因为如此,按照一往的表彰、授予荣誉等进展模式,日后,黄江“托举哥”或许还将被邀出席一些官方的公益慈善类活动,被官方推举评选各种道德模范,被有关部门在一些场合不断提及。这样的例子,我们见得太多了。
并非说官方的表彰和宣传不好,让做好事者得到好报,这当然是积极的社会激励。只是文章做多了,自然就过犹不及。如果在官方的不断渲染下,黄江“托举哥”被标签化、榜样化,他便离普通人的形象越来越远,他的故事所能传递的正能量也就越来越少。
更要注意的是,“托举哥”、“黄衣哥”等若干见义勇为者的出现,并不能掩饰东莞社会风气仍须改善、社会治安仍待好转、市民综合素质仍要提升的城市现实。我们还需要更多的见义勇为者来弘扬社会正气,所以不要让激励人心的美好故事变了味。
赖良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有记者问他如何看待黄江“托举哥”的称号,他说,“没必要这样叫我,我只是尽能力做了件小事,如果我的能力做不到,我不一定会去做。”
这样的黄江“托举哥”很朴实,也最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