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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敦道、佐敦道、怡和街,太古站、恒生银行总行站、时代广场站……走入香港市区,以人名或企业命名的街道、地铁站、公交车站不经意间就映入行人眼帘。
香港特区政府运输及房屋局介绍,香港公共设施的命名权各有分属,街道的命名由地政总署负责,地铁站和公交车站的命名,则由港铁公司和各巴士公司负责。
人名、公司名出现在公共设施名称中是否合法?香港路政总署表示,香港法例对此并无规管也无限制。原则上,任何名称均可被公共设施冠名,并不排斥以人名或公司名命名。香港公共设施命名首要的考量因素是方便市民。以街道命名为例,路政总署在拟名时会首先尊重当地的习惯性叫法。对于新建成的街道,路政总署表示,如有人提出申请,政府也会考虑以人名或公司名命名,但前提是被命名者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命名过程中,民意是一个重要考量。香港路政总署介绍说,政府在对新街道命名时,首先会将拟定的街名交由法定语文事务署审议,确保从语文的角度准确且没有争议;其次将在街道所在的区议会和民政事务署展开咨询,征集修订意见。在完成整个过程之后,才会将新拟定的名称通过政府宪报刊定实施。
商业运营的港铁公司和巴士公司站名以人名或公司名命名的情况较多,特别是以地标建筑命名,如时代广场、信德中心、恒生银行总行等等。
商场或企业被冠名是否有偿?公交车公司表示,一般无偿,站名选择地标建筑对双方而言都是有利的,这是共赢的局面。
不过,大型站点的冠名有时也会有经济因素的考量。港铁港岛线的太古站,即是以太古公司命名,主要是因为太古地产和太古船务开发了地铁站附近的太古城大型住宅项目。但港铁公司强调,冠名主要是对企业贡献的一种尊重和社会回馈,经济因素并不是最主要和唯一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