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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媒体近日报道,中编办已要求国家发改委在4月底之前列出详细的审批权减少和下放清单。中编办已经清理出60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前就有30多个部委涉及的投资审批事项,未来将下放给投资主体和地方政府。
李克强总理曾在今年全国两会的记者见面会上表示,现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这一表态以及之前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拉开了新一轮简政放权的序幕。在新一轮改革中,承担“三定”任务的中编办无疑很关键,中编办如何唱好“三定”这出好戏值得关注。
在“三定”任务中,定职能最为关键,在重新定职能的过程中会涉及不少部委的审批权,有的权力需要调整到其他部委,有的权力需要下放到社会、市场和企业,还有的权力需要取消。行政体制改革的最大阻力是什么?显然是削权、放权。因为削权就会触及部门利益,如同“割肉”,掌权的部门自然不愿意交权。
那么,该如何削权、放权,实现职能转变的目标呢?笔者以为,首先不能指望各个部委主动交权,而是要让独立机构列出权力清单强制交权。中编办已经清理出60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如果这些项目确实需要削权、放权,就不能与相关部门“讨价还价”,而是要强制交权。
其次,不妨让社会、企业参与削权、放权。究竟哪些审批权该下放、哪些权力该取消,最有发言权的显然是地方政府、社会、市场和企业,因为它们对项目审批过程中的权力过大、手续过多甚至权力寻租最有体会。各个部委具体有哪些审批权,要全部亮出来,让公众来选择是保留、下放还是直接取消,这样做的效果会更好。
再者,下放审批权的同时,需要培育好的“接权”机构,建立好的“接权”机制。从相关报道来看,在过去的行政体制改革中,政府部分审批权转给一些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例如行业协会、鉴定评审机构和各类社团,有的社会组织“接权”后不仅没有发挥积极意义,反而变成了狐假虎威的“二政府”,甚至滋生出腐败的“毒瘤”。因此,谁来“接权”、如何“接权”必须科学安排。特别要警惕某些地方政府接权后随意扩权、滥用权力。
另外,无论是保留的权力还是下放的权力,必须“关进笼子”里。1700多项审批权削减三分之一后,还有1000多项审批权,尽管这些权力有必要保留,但需要完善监督机制。而下放的权力,同样需要有力监督,否则也会越轨。尤其是需要警惕削减的行政审批“回潮”,需要警惕下放的权力收回,因为很多领域的权力边界并不清晰。另外,还需防止某些部门设置新的审批项目。希望此次部委削权与放权能成为地方效仿的好榜样,真正做到行政的归行政、社会的归社会、市场的归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