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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许多家庭都安装宽带,但如果网络经常断线,令人很是烦恼。现实生活中因为网络中断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常发生,那么消费者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却没有明确的说法。近日河西区消费者协会就调解一例此类案件,或许对大家有借鉴意义。
童先生在生活中已离不开网络,但他家使用的长城宽带却不能保证网络畅通,比如去年有一个月中就曾断线5天,让童先生十分气愤,投诉到长城宽带客服,答复是依据《邮电条例》断一天补一天钱。童先生投诉到消协,要求赔偿10倍。
消协受理后,立即与长城宽带客服联系,得到答复依然是断一天补一天,理由是断线属他人施工造成。消协认为:消费者交钱买服务,长城宽带应保障用户正常使用。影响用户正常使用应担责。因此,建议长城宽带客服增加对用户的补偿。后来,长城宽带客服将补偿增加到一个月。童先生仍不答应。消协工作人员再找长城宽带客服商谈,长城宽带最终拿出补偿两个月(月租费60元)的处理意见,才使童先生基本接受。
据介绍,长城宽带违反了《消保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规定。依据《消保法》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的规定,长城宽带公司应当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本报记者梁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