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不少业主发现自己居住的小区消防通道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出入口设置收费亭、停车杆或铁门;夜间车辆大量停放在消防通道;部分消防通道标识不完善;部分作为消防车登高作业的高层建筑附近道路旁树木严重影响救援登高车的作业;车道设置水泥墩等障碍物。
按照相关规定,十层及十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周围,应设环形消防通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通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人员疏散走道应根据疏散人数确定,但最小净宽度不小于1.4米。
按照《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装修工程的防火设计,应当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同意的,建设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小区建设之前,开发商必须把设计图交给消防队审核,其中对消防通道有专门的要求。
对原小区规划设计中未设停车场地的,在不改变规划设计功能和经全体业主同意后,可利用小区现有空地适当增加停车位,或者在小区公共道路宽度充裕的情况下画出一定数量的临时停车位,但画定的停车位不能影响消防通道。物业部门应及时清理消防通道上的杂物、违章设置;要设置明显标志,时刻提醒小区住户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要及时清除影响小区周边及内部道路的树木、违章建筑等。对于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行为,消防部门可依照《消防法》责令改正,并对物业管理单位处5000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有关个人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