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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任悦金学思】为了让更多的孤独症儿童得到康复救助,给孤独症儿童将来的上学和就业带来希望,市残联、市财政局制定了《天津市贫困孤独症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每年可以获得标准为人均12000元的救助资金。
“方案”规定:2013年-2015年,本市对0-7岁贫困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补贴康复训练经费。承担国家“七彩梦”项目的孤独症康复定点机构可以承担市级救助项目。根据需要区县可以新增市级项目定点机构,须由区县残联申报,各定点康复机构采取“康复救助卡”的方式,参照国家项目要求,为贫困孤独症儿童提供规定项目的康复训练服务和康复救助。救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经天津市儿童医院、天津市精神卫生中心确诊的孤独症儿童;年龄0-7周岁;救助对象为本市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家庭的孤独症儿童,或经区县残联审核批准的经济困难家庭的孤独症儿童。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标准为每年人均12000元。
市残联制定项目具体实施办法,对各区县申报的定点康复机构(民办、公办、民办公助皆可,优先选择融合式教育模式的康复训练机构)进行审核。市残联成立孤独症儿童康复专家组,负责组织人员培训,指导定点康复机构开展工作并进行督导检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孤独症儿童,采取家长(监护人)申请、居(村)委会推荐、区县残联审批的方式,经市残联审核批准后,向受助对象发放“天津市贫困孤独症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康复救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