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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市质监局对外发布了《示范乳制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乳制品销售管理规范》和《示范奶牛场生产管理规范》三项推荐性地方标准。从生产、销售、养殖环节全面规范乳制品市场,令消费者更放心。
据相关人士介绍,《示范乳制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明确了乳制品生产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企业购入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和对供应商的要求;企业生产成品检验和质量保证要求;企业员工职业道德、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售后服务和应急事件处理等要求。
《乳制品销售管理规范》明确了乳制品经营者经营资格、乳制品的流转、乳制品的进货查验、乳制品的存储、销售、从业人员工作流程是否规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乳制品处置、应急预案和乳制品进货(检验)项目记录。该标准主要适用于销售乳制品的各类超市,对其他销售乳制品的经营者也具有指导意义。《乳制品销售管理规范》中明确规定,对于采用捆绑形式销售的乳制品,属于附赠的商品应加贴“赠品”字样标识,捆绑及“赠品”字样标识不得掩盖产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此外,对需要低温保存的乳制品应配备相应的冷藏设备或采取冷藏措施,应确保需低温保存的乳制品销售温度符合其标签明示温度要求。
《示范奶牛场生产管理规范》明确了示范奶牛场的选址与布局、投入品安全、牛群管理、繁育管理、生鲜乳质量安全控制、人员管理、疫病防控、环境控制、生产记录等方面。
据悉,这三项地方标准突出了长效机制建设和常态化管理,促进生产、销售、养殖企业日常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和管理水平,对实现“放心奶工程”的总体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三项地方标准的推行将提高本市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乳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