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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市残联获悉,为使孤独症患儿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市残联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制定了《天津市贫困孤独症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贫困孤独症儿童每年进行康复训练可获得人均12000元的救助资金。
《方案》规定,从今年起至2015年,本市对0至7周岁贫困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各定点康复机构采取“康复救助卡”的方式,参照国家项目要求,为贫困孤独症儿童提供规定项目的康复训练服务和康复救助。救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经天津市儿童医院、天津市精神卫生中心确诊的孤独症儿童;年龄0至7周岁;救助对象为本市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家庭的孤独症儿童,或经区县残联审核批准的经济困难家庭的孤独症儿童。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标准为每年人均12000元。
凡符合条件的救助者,采取家长(监护人)申请、居(村)委会推荐、区县残联审批的方式,经市残联审核批准后,向受助对象发放“天津市贫困孤独症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康复救助卡”。受助对象凭该“救助卡”到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定点康复机构针对孤独症儿童的需要,制定个别化训练计划,开展康复训练、家长培训工作。
最新人口统计显示,目前本市约有近万名孤独症患儿。每年12000元的救助金可以满足贫困患儿接受基本的康复训练所需要的费用。(记者解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