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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真是谢谢检察官,帮我要回了救命钱!”手里握着存有10万元赔偿费的存折,老王热泪盈眶,经过半年的诉讼,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赔偿费。
今年47岁的老王从03年开始来津务工,在我市静海县一家工厂车间工作。去年冬天一个晚上,下了班的老王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回家。由于天黑,老王一不小心轧上了路边的冰块,滑倒在地,头部严重受伤。虽然经过及时救治,老王还是留下了后遗症,生活能力受到影响,而且高昂的治疗费用让老王本就不富裕的家庭不堪重负。
经过法律咨询,老王了解到自己受伤属于工伤的认定范围,工厂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过诉讼,法院判决老王所在工厂支付了一定治疗费用,然而对于缓解老王的困境,以及维持老王的后续治疗还有一定差距。抱着一线希望,老王在亲属陪同下来到静海县检察院进行申诉,要求工厂赔付更多生活医疗费用。办案检察官受理此案后对案件进行了仔细审查,发现该案虽然有机会得到改判,但重新认定和给付赔偿费用仍需一定的诉讼时间和经济成本,这无疑使老王的生活雪上加霜。同时办案检察官还了解到老王与所在工厂负责人系老乡关系,案件存在调解的可能性。本着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原则,办案检察官对这起民事申诉案件尝试进行了民事调解。通过邀请老王与工厂负责人坐在一起面对面的座谈,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对比案情,做好双方当事人施法说理工作,最终促成老王与工厂达成和解。由老王所在工厂一次性赔偿王某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费、就业补助金等各项损失10万元。老王的生活和医疗费用终于有了着落,连连称赞检察机关时刻考虑群众利益,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通讯员陶梦辉邢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