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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孩提时父母离异,成人后听说父亲再婚。被告人武某不能接受该事实,决定对父亲和继母进行报复。最终,他打了继母闷棍,并将她年幼的儿子砍成重伤。日前,本市静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该案进行了宣判。
被告人武某现年24岁,系本市静海县人。在武某3岁时,他的父亲和母亲离婚了,此后他一直跟母亲生活。十几年后,武某的父亲和妇女屠某结婚,并生育了一个男孩。与亲生父亲接触很少的武某在好几年后才知道这个消息,而此时其父与屠某已经离婚,又与另外一名离婚妇女结婚,而武某对此并不知情。事发前一天,武某给其父亲打了一个电话,让他以后别再“乱搞”了,并问父亲以后还管他吗。其父听后很生气,对他说:“你什么时候学好,我什么时候管你。”武某对父亲说:“那你就别怪我了!”其父回答道:“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武某听后暴怒,去找其父亲,但没找到。听说屠某住在静海县某村,武某拿着刀片和镐把来到该村寻找父亲和屠某。
当天晚上,屠某听见有人敲门,就出来观瞧。将大门打开一道缝隙后,她惊讶地看到,一个矮个男青年一手拿着镐把,一手拿着刀片,气势汹汹地站在门口。她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武某一脚踹开了大门,然后给了她一闷棍,她当即昏倒在地,武某走进屋里寻找其父,见父亲并不在此处,他就掏出手机拨打父亲的电话,但其父电话关机,武某持刀向屠某的儿子猛砍。行凶后,武某乘出租车逃走。
一名邻居急忙将这娘俩送到医院抢救。经鉴定,屠某儿子的伤情为重伤。除了此次作案之外,武某与男子胡某发生纠纷后,购买三把片刀并纠集两名男子(均在逃),各持一把片刀将胡某砍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武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武某为逞强、泄愤,纠集他人持械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武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武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决定对武某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离婚率比较高,离婚的男女中有不少已为人父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的心灵肯定会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因此,父母和其他长辈应该多注意孩子的心理变化,尽可能地给孩子以关怀和温暖,以减少他们的心理伤害。在孩子出现抵触情绪后,家长要耐心劝导、说服孩子。孩子长大后,也要理性面对父母离婚的事实,对继父、继母和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采取包容的态度。即便不能像亲生父母、亲生兄弟姐妹那样,也不能抱着一种仇视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