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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力度,巩固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提高乡镇卫生院管理水平,提升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全覆盖”要求,结合实施卫生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省卫生厅制定了《青海省2013-2015年度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实施方案》。2013年度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自3月份正式启动,目前进入认真组织实施之中。
农牧民看病不出乡
帮扶目标:通过对口帮扶,巩固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提高乡镇卫生院管理水平,提升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努力实现“常见病不出乡”的目标。
3年帮扶乡镇卫生院
帮扶范围和周期:全省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全省405所乡镇卫生院,此轮帮扶周期为3年(即2013年至2015年)。
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机构、行业、系统、部队、民营医院帮扶全省94所中心卫生院,由省卫生厅负责统筹安排。
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本地区一般乡镇卫生院。
突出重点帮扶基层医疗机构
帮扶内容: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受援卫生院的现状及需求,按照“巩固、提升、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的总体要求,重点强化以下帮扶内容:
●医疗服务帮扶。帮助卫生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文书,完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服务流程,开展技术、设备帮扶,建设特色和重点业务科室,组织开展病例讨论、查房等业务活动。利用远程医学系统指导受援乡镇卫生院拓展业务技术,提高服务能力。
●公共卫生帮扶。帮助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全公共卫生规章制度和档案,指导卫生院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数据分析利用和服务人口疾病谱社区诊断,提出相应的干预措施。
●加强岗位培训。对受援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进行传帮带,重点带教培养手术、急救、检验、B超、放射、产科、儿科、公共卫生等业务骨干;依托远程医学教育信息系统和现代教学设备,强化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承担受援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的免费进修任务;医疗帮扶团队作为师资,承担乡镇卫生院所辖所有村医的培训任务。
●加强工作指导。紧紧围绕深化医改的新政策、新要求,指导乡镇卫生院准确理解、规范执行医改政策,着力健全内部管理、成本核算、绩效考核等制度,完善运行新机制;指导乡镇卫生院做好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指导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
创新帮扶方式
力求帮扶出成效
帮扶方式:按照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新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创新帮扶方式,实化帮扶措施,重点采取以下帮扶方式:
驻点帮扶:省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联片包干、定期轮换的形式,组建帮扶团队进驻受援中心卫生院开展服务。州县级帮扶团队由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妇保机构确定队员,驻点帮扶。
巡回指导:州、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站)、卫生监督所对辖区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进行巡回指导。
联点帮扶:承担帮扶任务的省垣医疗卫生机构要确定一名院领导负责帮扶工作,并将对口帮扶单位作为本院领导班子成员的联点,每年必须深入联点卫生院指导工作,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州(地、市)、县(区、行委)卫生行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每人确定本辖区2所偏远、困难的乡镇卫生院作为联点,蹲点指导,帮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