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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王女士:老公是两家公司的老板,他与女下属产生爱恋,以另一个身份证件在女方老家领证并在外偷偷生下一子。我得知情况后要求离婚,老公不同意,但我还是准备离婚。请问菅律师:诉讼中,我只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对老公的重婚行为不予追究,法院是否允许?法院对发现的重婚问题是否会主动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律师答问: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因此,若你对老公的重婚行为不予追究,只要求处理离婚问题,法院会允许的。但一夫一妻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重婚罪侵犯的不仅是重婚行为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也是对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的破坏。因此,人民法院对庭审中发现的重婚问题可能会主动移送公安部门侦查处理。
菅峰律师(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主任,注册税务师,读者俱乐部特邀律师。咨询:4008805008法律百事通热线,手机13301969336地址:中山西路1265弄18号1403室)执业证号:13101200110790458【旭灿公益讲坛】将于5月25日(周六)上午9:30至12:00在上海图书馆(淮海中路1555号西门3楼5304室)邀请知名法律人士讲解“房产继承与析产诉讼”,预约报名61025886。www.lawyer-sh.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