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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在村里开庭
本报讯今天上午8点50分,记者跟随肥东法院梁园法庭的法官来到了八斗镇赵东岗村村委会。这里,即将开庭审理一起农村的离婚案件。
在赵东岗村村委会的会议室内,法院工作人员搬来桌子,摆放好“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等席卡,并庄重地在审判席上方挂上了国徽。很快,一个简单的法庭准备就绪。
上午9点,原被告双方均按规定就座。尽管夫妻十多年,但是原被告双方相见却非常的冷淡,低着头互不理睬。
原告赵刚(化名)今年35岁。被告张芳(化名)比丈夫大3岁,两人都是八斗镇赵东岗行政村村民。
赵刚和张芳是在2001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的。相识仅有1个多月,两人就领取了结婚证。2004年3月,两人生下了一个儿子东东(化名)。
赵刚表示,从2004年8月开始,夫妻两个经常因为琐事发生争执,夫妻关系发生裂痕。2006年赵刚到外地打工,双方聚少离多,感情逐渐的淡薄。
开庭前,法官尝试为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因为双方未能达成调解。上午9点20分,正式开始庭审。
“我要求和被告离婚,孩子归我,我不需要她付抚养费。”赵刚表示,结婚后,张芳多次带着娘家人来自家打砸,自己和张芳感情已经破裂,只想要回孩子。此外,他还表示自己没有财产,只有债务4万元。自己名下虽然有一辆车,但车是其妹妹的。自己还有一个价值近4万元的金项链,但被张芳扣押了。
而张芳听到赵刚的诉讼请求后,当场对共同债务予以否认。“你在外面这么多年,赚的钱从来不告诉我。只要孩子归我,我一分钱的抚养费都不要,再辛苦我都认了。”
据主审法官梁园法庭庭长张广海表示,现在基层法院里,离婚案件占据了民事案件的六成左右。今天将离婚案件搬进村委会,主要是希望通过审理案件,让村民了解离婚程序,珍惜现在的婚姻。 (实习生郑丝语本报记者刘晓平/文虞俊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