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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谭磊)近日,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了解到,自治区、银川市两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章备案登记可以在所辖县级公安机关办理。
以往自治区、银川市两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章备案登记在银川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县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章备案登记在所辖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近年来,银川市公安局在对自治区、银川市两级公章备案登记事项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发现,有些单位(如银行系统)因需要成批刻制公章,如果把所刻制的公章按照市级和县级的要求,分开进行备案登记,不利于该单位对本部门印章的统一管理,而就近到辖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备案登记,则有利于对印章的统一管理。再加之宁东、灵武等偏远单位因路途较远,不能及时到银川市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登记,不但影响备案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而且还造成公安机关对印章备案登记的漏管现象。
银川市公安局经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自治区、银川市两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章备案登记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登记。公章备案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后,不但能够极大地方便备案单位进行印章备案登记,而且还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同时公安机关可以以管促备,既能方便群众,又能防止漏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