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张女士来电反映:我经常在一家饭馆吃午饭,为了方便,办了张储值卡。前段时间,饭馆贴出通知,说要停业了,办卡的客户可以用卡去换东西。可是,他们提供的商品价格比市场价高出很多。我觉得这种做法很不合理,他们不是应该退还卡里的钱么?
本报热线:张女士在徽州大道附近工作,中午和同事经常去徽州大道和屯溪路交口的一家饭馆吃饭,还办理了储值卡。
前几天,她去吃饭,发现饭馆贴出了一张通知,通知上说饭馆即将换老板了,原来的储值卡只能再消费两天,两天过后,储值卡里如果还有余额,可以到店面兑换一些商品,不过,4月底之前必须将卡里的钱全部兑换完,否则全部作废。
张女士算了下,自己的卡里还有500多元现金。在她看来,饭馆应该等额退款才是。不过,考虑之下,她决定去兑换商品,不愿跟饭馆多费唇舌。
问题是,该饭馆所提供的商品的价格比市场价高出不少,比如,一箱牛奶,超市里才55块钱,饭馆却卖到80多块。现在,张女士已经买了300多元的东西了,但是卡里还有200元。“我办卡是为了吃饭的,不是为了买这些东西的!”张女士非常不满。
记者试图找到该饭馆负责人,无奈,饭馆已经易主,根本没有办法联系上原来的老板。
那么,张女士到底应该怎么办呢?律师刘涛表示,饭馆仅提前两天通知顾客店铺将要转让并要求顾客购买与店铺无关东西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如果张女士自行解决不了,建议她与其他的消费者联合向消协投诉,要求店家退回储值卡里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