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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三河为保护古镇风貌再出招,昨日,《三河镇查处违法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各村居“一把手”成为第一责任人,如出现两起以上较为严重违法建设或三起以上一般既成事实违法建设,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免职、撤职。
根据规定,凡在该镇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镇土地、规划、城管执法分局等职能部门批准或未按照批准要求建设的建筑物、临时搭建和影响古镇风貌的店招店牌等均属违法建设。
根据《办法》,三河将对违法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各村居(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自包组直接责任人,镇分片领导、包村干部负有领导和捆绑责任;对于防范措施得力,全年没有出现任何违法建设的村居(社区),年终奖励该村居(社区)书记3000元,其他每位分片包组干部各2000元;对出现两起以上较为严重违法建设或三起以上一般既成事实违法建设,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免职、撤职;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的,按照党纪、政纪调查处理。
此外,凡是镇、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参与违法建设或为买卖土地提供便利的,当事人一律免职,直至解聘或撤职,所在单位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方耿忠本报记者邱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