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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欣平)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推进驾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日前市运输管理处根据《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制订了《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以引导教练员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据了解,驾培教练员信用评价是对教练员在教学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及积分分值标准将由市运输管理处提出意见,报市交通港口局审定后向行业公开。其评价将实行计分制,评价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20分,从教练员领取教练证之日起计算。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并据此制定了相应的奖励与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