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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院去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梳理,发布了2012年度十大知识产权侵权典型案例。
案例1
经营场所
放音乐付费
【案情】安徽某公司等被告在其经营场所,未经授权向公众提供放映合肥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音乐电视作品,也未支付使用费而被诉法庭。经法院释法、调解,绝大部分被告均与权利人达成了调解或和解协议,支付了使用费。
案例2
合肥有个
冒名的“老奶奶”
【案情】合肥某食品公司未经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在其生产的花生米炒货的包装袋上,使用与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核心注册商标“老奶奶lao nai nai ”相同的标识,在东北三省等地销售产品。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单位合肥某食品公司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罚金13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某对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负有直接的主管责任,也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七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7万元。
本案系我市首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认定单位犯罪的案件。
其他八起案例分别为:
安装盗版软件被起诉;法国轩尼诗公司诉红酒商标侵权;合肥某餐厅被上海公司告了;生产无纺布的技术是“窃的”;两个医药公司上法院为竞争;福建某种业侵犯安徽公司专利;合肥某种业公司诉同城一公司侵权;程某某侵犯著作权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