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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双峰县有不法分子利用PS技术合成淫秽图片敲诈政府官员的新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记者发现,参与敲诈的犯罪嫌疑人中甚至有当地政府的公职人员。
1999年9月毕业分配至双峰县走马街镇工作的王卫启,2001年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2010年7月,王卫启伙同其他三人,开始利用PS技术合成淫秽图片实行敲诈。案发时,其银行卡内共收到汇款33万元。去年4月,安徽黄山市屯溪法院依法判处王卫启有期徒刑五年零两个月。
让人颇感意外的是,4月17日,双峰县走马街镇委员会党委委员贺乐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王卫启的问题,当地相关部门正在调查,“现在,他还未被开除公职,经确认其涉及PS敲诈,肯定要依法依规处理。”
PS诈骗团伙得手33万元
80后的王卫启,大专文化,家住走马街镇的五异村。1999年9月,他毕业分配至走马街镇工作,2001年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
据其同伙胡某(被捕前为小学教师)在案发后向警方的交代:“2010年7月,我在双峰的家里,朋友王卫启打电话给我,问我想不想赚钱……我坐车赶到长沙跟他会合,会合后他就给了我一张电话卡,然后告诉我利用电脑合成照片去骗别人的钱,叫我负责寄信,其他的不要多问。”
据新华社的报道,王卫启诈骗团伙一共4人,他们将网上搜索到的干部资料、照片用电脑合成“领导艳照”,与敲诈信件一同寄给敲诈对象,索要“封口费”。被敲诈对象分布安徽、江西、山西、河北、重庆等地。
2010年7月28日,安徽省黄山市某局负责人胡某收到PS敲诈信,并随后向该市屯溪区警方报案。
民警经过仔细盘查,结合调阅到的银行取款视频资料,进而锁定王卫启、胡某、张某、徐某为共同作案嫌疑人,并开始在全国网上追逃。
经查,2010年7月中旬,该诈骗团伙4人会合于长沙市进行PS敲诈。由徐某负责在网络上寻找诈骗对象的资料和到银行营业点取款,王卫启负责在电脑上加工制作“领导艳照”和起草敲诈信,胡某、张某负责到相关省会邮寄敲诈勒索信件。
2010年7月28日,合肥市某局的吴某转出人民币10万元至勒索信指定的化名为“罗飞”的账号;同日,被敲诈的黄山市许某转出人民币5万元至指定账号。2010年8月5日,四川泸州的刘某汇款3万元;2010年8月17日,四川攀枝花的谭某汇款5万元,四川乐山的尹某汇款10万元。案发时,“罗飞”的账号共收到33万元。
作案公职人员仍保留职务
2010年8月25日,王卫启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安徽省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网上通缉。2011年10月28日,王卫启被湖南临澧警方抓获归案。
今年2月,网友“求公正123”开始在多个网站发表题为《惊天!双峰县刑事违法犯罪实刑人员还保留公职,享受津贴》,直指行政单位公职人员刑事犯罪并判刑者,其公职应自然撤销,以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4月17日,记者来到双峰县走马街镇采访。走马街镇委员会党委委员贺乐安对记者说,王卫启确实为该镇的公职人员(一般干部),现仍是“停薪留职”。
他解释说,因为以前当地干部多,有一部分分流了,“分流人员就是没上班、职位还保留的人员。”这就意味着,这些“停薪留职”的分流人员,仍属于公职人员。
贺乐安说,相关部门已经介入对王卫启的调查,“现在,他还没有被开除公职,如果确认其涉及PS敲诈,肯定要依法依规处理。”
政府称未收到相关通知
为何一个公职人员作案3年后仍然保留公职?走马街镇人民政府3月4日曾公开回应称,“网上反映的他(王卫启)因诈骗被羁押服刑一事,我单位至今未收到任何单位的来函或电话告知。”
4月22日,双峰县走马街镇委员会通过双峰网发布消息称,经调查了解,网上所反映情况属实。据悉,2012年4月12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对王卫启判决有期徒刑五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见《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2))屯邢初字第00057号》)。2012年5月,王卫启被押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九城监狱服刑至今。
走马街镇委员会表示,镇党委政府正依据调查情况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依规走程序,处理结果将按程序上报给上级有关部门。
链接
少年合成淫照敲诈政府官员
只有初中文化的小超在外打工期间学会了平面设计,却没把手艺用到正道上,而是把从网上搜到的他人照片合成为淫秽照片后,将照片和勒索信一同发给对方敲诈钱财,两个月间获利66万元,另有535万元敲诈未遂。由于小超实施犯罪时尚未成年,最近,小超被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小超1993年出生于湖南省的一个小山村,因家里贫穷,勉强读完小学后便辍学外出打工。在广州,他在一家图片社当学徒。然而,没过多久,图片社因经营不善倒闭,小超被迫回到老家。
一次朋友聚会时,小超无意听说,合成“男人女人在一起的照片”就能弄来钱,小超对这一无本万利的方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由于不知道合成完照片后如何具体操作,小超找到了自己的姑姑贺某及姑姑的男友陆某谈及此事,三人一拍即合,决定一起“干事业”。
三人先从朋友那里找来了勒索信和照片的模板,陆某负责从网上寻找政府官员、央企高管、高校教授等“名人”的照片和信息。确定好目标后,由小超负责将名人照片与其提前找来的照片模板进行合成,一张张足以以假乱真的淫秽照片就这样制作完成。此后,小超和姑姑一同抄写勒索信,随后由陆某按照其从网上找来的他人信息将合成的淫秽照片以及勒索信一同寄出。被害人收到勒索信后有的置之不理,有的则按照对方的要求,汇来了一定数量的钱款,还有的被害人直接报了警。
2011年8月,警方按照信件寄出的地址顺藤摸瓜找到了陆某并将三人抓获。据警方统计,从2011年6月发出第一封勒索信开始,到2011年8月三人被抓时,共寄出勒索信上百封。警方已核实到的共有14名被害人被敲诈勒索近600万元。
记者从起诉书中看到,被敲诈勒索的被害人多为年龄在40岁至50岁间的成功人士,按照名人的实力不同,小超等人敲诈勒索的金额也从20万元到60万元不等。小超等人敲诈未遂的共计人民币531万元,另有两名被害人被敲诈人民币66万元。其中小超分得赃款16万元,已被其全部挥霍。
庭审时,小超对于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无异议。在法庭上,小超痛哭流涕地反复告诉法官说自己并不知道这种行为已触犯法律。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超伙同他人敲诈勒索多名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案件中小超已经着手实行犯罪,部分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加之小超犯罪时未满18周岁,认罪态度较好,因此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小超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4000元。而小超的姑姑和陆某则被另案处理。
(雷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