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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雅)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为“创造力:下一代”。创造力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因为一项专利技术,两家同为电力领域的高科技企业昨日对簿公堂,西安中院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内开庭审理此案。
据悉,2006年8月1日,西安某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授权申请,2011年4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授权,发明名称:电力保护线路用的接线分析装置,专利号:ZL200610104446.4,专利权人为这家公司。
2012年9月4日,青海省电力公司作为招标人委托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发布第八批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其中的108包、111包采购项目为“矢量分析仪”。2012年10月30日,招标单位发布中标公告,西安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为108包、111包“矢量分析仪”的中标人。电气公司认为科技公司中标的产品侵犯了其“电力保护线路用的接线分析装置”发明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5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庭审中,被告方的代理人认为,被告公司没有侵犯原告的发明专利权。最终,法庭当庭未宣判。数十名大学生在现场旁听此案。大学生小李表示,通过庭审辩论、法官释法,他和同学们都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提高了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