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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4月28日讯为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辽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新发布的《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辽宁省实际情况,充分汲取近年来全省各地森林火灾应对经验,对原《辽宁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06年发布)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正式印发。
新修订的《预案》先后征求了相关部门和专家组的意见,定位更加准确、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全面、职责更加清晰、措施更加具体。
新《预案》进一步细化了森林火灾扑救原则。明确规定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重要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坚持“依案应急,科学处置”的原则,要立足地方实际和实战需要,制定切实可行应对工作机制,确保扑救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坚持“快速反应,重兵扑救”的原则,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重兵扑救,提高当日扑灭率,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坚持“专业为主,合理配置”的原则,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要力量,充分发挥驻军、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和公安消防部队等应急力量作用,实现打、清、守力量的科学配置,切实提高森林火灾扑救效率;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新《预案》明确界定了火险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主管部门定期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工作。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要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做好扑火物资和各项扑火准备工作,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靠前驻防,进入临战状态。
新《预案》还对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分和认定,对森林火灾扑救队伍保障、扑火物资保障、技术保障、培训演练等内容进行了补充,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响应机制,特别是规范了前线扑火指挥机制,确保扑救工作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辽宁省林业厅)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