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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27日电(记者徐盈雁赵晓星) “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2013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结果揭晓,经过初审、地方公示、全国复审和全国公示等程序,产生“全国五一劳动奖状”312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224个、“全国工人先锋号”1084个。全国检察机关共有五个集体和两名个人受到表彰。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和湖南省娄底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邢庆和湖北省荆州市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处副处长杨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和吉林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被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据了解,全国总工会从1985年开始开展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评选表彰活动,2008年开始命名全国工人先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