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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小华)27日下午至28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观清、副主任刘新程分别主持召开第一、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国、王国海、赵建强、黄佳惠、谭杭生、芮英姿,秘书长柳美景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泽珲,副市长李介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财政预算专业知识专题讲座。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决定刘素月同志任职的议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长沙市炭河里遗址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收支管理情况及2013年融资偿债计划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使用情况及2013年融资偿债计划的调研报告;书面听取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市人大内司委关于督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会议决定任命刘素月同志为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招商合作局)局长,袁观清向刘素月同志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