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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被禁14年的一次性发泡餐具迎来“解禁日”。根据国家发改委此前修改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一次性发泡餐具从“淘汰产品目录”中删除,被允许生产使用。对此,国家发改委给出的理由是“发泡餐具使用后可回收再利用、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一直在使用、能节约石油资源”。
其实大家都清楚,解不解禁,真的无所谓。因为一次性发泡餐具从来就没退出过市场,14年了,一天也没有。生产的一直在生产,使用的一直在使用。就如同“禁塑令”一样,在最初的日子里,有些善于发现商机的企业还开发出了美观别致的菜兜和竹篮。不管是大小城市还是乡镇集市,到处都可以看到宣传“禁塑”的标语口号,一时间,“禁塑”不仅成了时髦,更成了一种荣耀。现在,还有几个人记得“禁塑令”,特别是在农贸市场里,塑料袋子还不是满天飞。而且一些超市、商场里有偿使用的到底是可降解材料还是不可降解材料的塑料袋,恐怕也只有天知道了。
回到一次性发泡餐具上,这种东西不是不能用,关键是如何生产、如何使用和如何回收的问题。比如说,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曾经表示:发泡餐具并非完全安全,尤其是盛装含油食品或使用微波炉加热时,未聚合的苯乙烯单体会伴随食物进入人体,导致中毒。再比如说,产品质量要保证,如何让企业不用废塑料去生产;还有回收问题怎么解决,是政府还是企业来解决?从目前来看并没有相关部门或是企业采取相应行动。由此,小马飞刀又想到,前不久,有媒体爆出“广东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企业联合体与一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总费用为450万元的合同”,合同约定:由律师事务所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加快推动发泡餐具的解禁进程。虽然有关人士表示,所签订的合同,是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来签订的,“我们是受企业委托,需要去这么多部门反映他们的实际情况,传递他们的呼声,但不是去向这些部门‘公关’,我们不可能也做不到”。但是解禁背后是否存有猫腻,许多人还是深表怀疑。
解禁前是禁而不绝,解禁后会不会还是管而不严?小马飞刀判断基本上会是管而不严。相比于发泡餐具本身的危害性,监管的态度和能力如何才真正值得拷问。有禁尚且如此泛滥,解禁之后整个行业恐将更加混乱。“善后”工作如果不能做足了,公众如何安心?换句话说,一次性发泡餐具的解禁到底是福是祸,还得看“配套”措施跟不跟得上。
但愿小马飞刀的判断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