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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提升今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市公积金中心从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聘请了31位社会监督员,聘期3年。社会监督员主要来自中小企业、国有企业一线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部分新闻媒体、区县窗口办工作人员以及高校专家学者,代表我市3.8万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35.9万名缴存职工开展监督工作。
5月1日起,社会监督员将正式开展工作。市公积金中心20个区县管理部、分中心服务窗口、22家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承办银行受理网点、担保机构服务窗口均在监督范围;今后,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需征求社会监督员意见;社会监督员每年将定期听取我市住房公积金现行政策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的汇报。我市自1992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20多年的发展,住房公积金已成为极其重要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大额社会公共资金。截至2013年3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额已达1610亿元,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856.8亿元,共向58.2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46.9亿元。 (通讯员:王灵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