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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向现场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介绍案件情况。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在一间宽敞高大的厂房里,工人们来回穿梭,搬运着大大小小的物件,几个身着法官服的人拿着纸笔,对每一件搬运的物品进行登记。这是一起案件的执行现场。厂房里还站着几个胸佩“人大代表”工作牌的人,又让人觉着,这不是一次简单的执行。
2005年2月2日,江河置业有限公司将一处厂房租赁给蚌埠市金辰工贸有限公司。在其后的几年中,金辰公司生产经营逐渐出现困境,到2012年时,金辰公司已经无力支付厂房租金,并欠下供货商数量可观的货款。江河置业公司和供货商们纷纷来到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将金辰公司告上法庭。
审理过程中,江河置业公司与金辰公司达成协议,由金辰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厂房腾退,并处置厂房内的设备和产品等资产,用于偿还债务。可随后不久,金辰公司办公室突然人去楼空,只留下厂房里堆满的设备和一部分产品。
由于该厂房位于开发区,所涉及企业与当地招商引资项目实施有一定关联,案件的处理一直受到区内与金辰公司有业务往来企业的关注,当地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
案件进入执行后,禹会区法院第一时间向当地人大汇报了案件情况,邀请当地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对案件执行全程进行现场监督。
今年4月9日,法院组织人员腾出厂房。3名代表完整地见证了执行全程,并在执行笔录上郑重地签下名字。
“这次执行方式、执行结果、执行过程,每一个细节都是公开透明的,我很满意。”参与现场监督执行的蚌埠市人大代表李淑光赞不绝口。
“案件执行还要继续,这些资产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评估、拍卖,以确保其他债权人债权的尽快受偿。”蚌埠市人大代表何华强叮嘱着。
“我们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和协调下,我们建立了人大代表见证执行的常态化机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现场见证执行的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禹会区法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周莉介绍说,“同时,也让整个办案过程多一双民主监督的‘慧眼’,以促进我们的工作公开、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