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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取得突破,公用事业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三年任期目标考核”顺利实施,国有资本运行效益显著提升,全市国企以实际行动为“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作贡献……记者从10日召开的全市国资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自2010年起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实施“三年任期目标考核”,到去年年底,首个“三年任期目标考核”已见成效。
国企改革取得突破
自2010年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以来,国资系统先后完成非主业房地产企业和公用事业企业辅业退出、集团公司清算关闭等117家企业改革工作。目前,29家非主业房地产企业已退出22家,剩余7家企业正在按程序进行股权转让或清算注销;15户公用事业企业辅业退出全部完成;集团公司清算关闭工作:合钢集团破产清算工作进入尾声;国风集团完成46家公司的关闭退出、股权转让,现存20家企业除2家上市公司(涉及6家企业)外,剩余14家企业正在进行清算注销或股权划转。
公用企业保障有力
首个“三年任期目标考核”实施后,不仅实施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且提高了我市公用企业保障能力,公用企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燃气、供水、热电、公交等四户公用企业以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强化服务意识,在全市政风行风评议中排名逐年上升,在2012年度评议中,燃气跃居首位,供水、热电分别位列第3、第6位。目前,燃气集团的“徐辉假日小分队”、供水集团的“贴心小棉袄”、公交集团“双星”服务、热电集团“冷暖知心”等活动已深入人心。此外,在节假日、重大活动和暴风雪等灾害天气期间,委属公用企业勇担社会责任,主动作为,确保了公共服务保障到位。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
制订《国有资产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从2010年实施“三年任期目标考核”到2012年底,累计召开国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26次,审议通过104个重大事项,成功实施产权转让项目31个,转让底价24.35亿元,成交价25.65亿元,较转让底价增值1.3亿元。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国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九项禁令”和市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九条守则”(“双九条”)等制度,有效规范国资系统人员从业行为。
运行效益显著提升
三年来,国有经济发展态势良好,截至2012年末,市国资委委属企业资产总额1932.52亿元,较2010年末1390.92亿元增长38.94%;净资产728.30亿元,较2010年末466.37亿元增长56.16%。2012年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70.09亿元,较2010年度225.22亿元增长19.92%;实现利润总额26.02亿元,较2010年度21.43亿元增长21.42%;上缴税金18.73亿元,较2010年度14.65亿元增长27.85%。截至2012年底,20户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分别是2007年成立之初的2.54倍、3.47倍;2012年全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上缴税金分别是2007年度的2.97倍和2.99倍。
□昱华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