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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雇主与保姆为避管理费,私下达成协议,合“炒”家政公司,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这种情况在本市家政市场不在少数。但业内人士表示,雇主和保姆联合“炒掉”家政公司的做法隐患颇多。
“唉,雇主和保姆又把家政公司给炒了。”在本市开家政公司的姜先生昨日告诉本报记者,上个月,他接待了一个想雇佣保姆的顾客,谈好价格后,他就向其介绍了公司的保姆。谁想到雇主雇了一个月,却突然表示不雇了。事后调查才知道,原来是雇主与保姆甩开家政公司,私下达成雇佣协议。
记者走访本市多家家政公司了解到,目前雇主与保姆合“炒”家政公司的情况不在少数,由于多数家政公司为保姆介绍到工作后,每月都会从雇主缴纳的佣金中抽取一定金额作为保姆管理费,不少保姆、雇主为了逃避这一费用,在通过家政公司找到合适人选后,便同家政公司解除合同,再私下达成雇佣协议。
一位家政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这种情况会给雇主带来严重隐患,去年他的一个客户与保姆私下达成协议后,保姆在做清洁时,损坏了雇主家中价值1万元的电视,但由于缺乏家政公司的制约,保姆事后一走了之,给雇主带来了很大损失。
对此,本市经济律师刘善惠表示,雇主与保姆甩开家政公司达成私下协议的做法存在风险,雇主在家政公司雇佣保姆时,都会签订合同,因此即使保姆出现损坏家中财产等情况,雇主也可以依照合同条款向公司进行维权,但雇主与保姆私下达成协议就失去了合同的保护,即使雇主与保姆签订了合同,由于保姆流动性强,事后一走了之,也会给维权增加难度。因此,雇主最好不要与保姆私下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