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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蕾)因购买的新赛欧轿车使用一年多车内仍异味严重,李先生担心有害气体超标,因而将销售该车的北京路通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消除车内有害气体,并承担人身伤害补偿、车辆停驶补偿共计9000元。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
2012年2月,李先生从路通威公司购买了一辆雪佛兰新赛欧轿车。随后驾驶过程中,李先生被车内的气味熏得头痛、鼻咽肿胀、眼睛酸涩。据李先生称,购车至今已一年多,但车内仍因异味严重,无法正常使用。为此,李先生曾与路通威公司协商,该公司对车辆进行了检测,结论为“新车味浓”。
李先生后将车辆放置在路通威公司店内长达一个月之久进行处理。但是,路通威公司只是在车内放置了炭块,没有任何效果。
李先生认为,车内有害气体已对自己的健康构成严重损害,并存在潜在致癌危险。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路通威公司消除车内有害气体,使车内空气质量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并承担车辆有害气体检测费用、赔偿人身伤害补偿2000元、车辆停驶补偿7000元。
法庭上,被告路通威公司却因李先生未做检测,无法证明车内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拒绝了李先生的要求。路通威公司表示,生产商在生产车辆时对车内气味没有标准,由于车内空间狭小,且均为化学材料组织,因此需要通风散去异味再使用。
据今年央视“3·15在行动”关于车内异味的报道,有害气体的源头通常在于地毯下隔音材料、阻尼板等,只有将这些材质更换才能解决问题。实际上,李先生已经更换了隔音棉和地毯,但问题仍然存在。路通威公司曾经传真给李先生一份协议书,表示愿给予李先生一定补偿,但前提是李先生不得再以任何方式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请求,也不得在任何场合实施任何不利言论或行为,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李先生没有同意。
上午,因李先生当庭申请对车内空气质量是否超标进行鉴定,法官宣布休庭。 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