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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取私利,堂兄弟两人在明知没有得到厂家授权的情况下,帮助他人利用回收来的旧打印机配件进行加工翻新,并贴上商标准备用于销售。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批准逮捕莫贺民、莫亮民。
莫贺民、莫亮民是堂兄弟,自2012年12月开始,二人在江南区沙井镇富德村某民房内帮助黄某(在逃)加工翻新品牌打印机硒鼓、墨粉盒及外包装盒等,黄某口头答应每月给每人1800元的工钱,自己负责从外地收购回旧的打印机配件,并亲自做好样板,让两人照他的方法去加工。
经查,莫贺民、莫亮民加工的假冒三星、惠普等品牌打印机配件价值人民币19万余元,值得庆幸的是这批假冒产品尚未流入市场。据二人供述,直到被捕,他们都还没拿到一分钱工钱。
(宁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