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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孙娇杨
3个鸟笼里近30只小鸟当街售卖。
本报记者孙娇杨实习生张飞续
“买鸟吗?买只鸟回去放生吧!”6日,长春大街上一老人蹲坐在地上,前面摆放着3个鸟笼,装了近30只鸟,当街售卖。
“雄的一只10元钱,雌的一只20元钱!”仔细观察老人售卖的小鸟,多为黑黄相间。据卖鸟者称,这些小鸟全都是燕雀,主要是卖给那些买鸟放生的市民。“说卖鸟是为了让人放生的,如果她真是为了放生,为啥不把鸟笼打开,把所有鸟都放了不是更省事。”在旁边围观的一位市民称,因为他住在附近,所以经常能看见这位老人在此卖鸟。“前几天卖的鸟里面还有三道眉和白眉,都是野生鸟,听她说这些鸟好像都是亲戚帮忙打的。”对于市民的质疑,卖鸟的老人不言语,依旧招呼着往来的市民来买鸟放生。
记者在老人旁边观察了半个小时,老人共卖出5只小鸟。有3只鸟刚刚被买走就当即被买者放生,而其他两只则被买者带回家饲养。
据了解,《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猎捕、买卖国家和市保护的益鸟。”对违反有关规定猎捕、捕捉、驯养繁殖、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的相关人员,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