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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继芳王谦华通讯员袁强)连日来,县农机发展服务中心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及驾驶员审验工作全面展开,有效保障了全县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和道路安全畅通。
此次农机和驾驶员审验工作,将严格按照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国家强制性农机安全技术标准和NY/T1830-2009《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参检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提交行驶证,上路行驶的拖拉机必须提交拖拉机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漏检的拖拉机、所有人必须提交行驶证或登记证书,检验员与底档核实后,方可进行检验。必须对车辆外观检验和运转情况检验,对制动性能、前照灯、烟度、喇叭声响等项目进行检验,同时协助机车做好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