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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3年滨海新区政府质量奖昨天正式启动,即日开始接受企业报名。今年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进行了部分调整,申报企业或组织的资格审查期限由五年调整为三年,对拥有突出贡献的中央驻区大中型企业、注册经营时间较短的龙头企业在申报时将给予适当考虑。
滨海新区政府质量奖是新区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凡是在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区注册经营,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在全国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对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且符合相关申报规定的企业或组织均可申报。鼓励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积极申报。滨海新区政府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企业或组织的数量不超过3家,获奖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滨海新区政府质量奖的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不能重复申报。
为推动滨海新区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的顺利实施,引导新区优秀企业或组织积极参与2013年度滨海新区政府质量奖的申报工作,依据《滨海新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结合滨海新区的实际情况,部分调整2013年度滨海新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新区质监局质量监督处顾国洪处长介绍说,今年滨海新区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或组织的资格审查期限由五年调整为三年。申报企业需要在新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五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今年根据新区范围内众多中央驻区大中型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确实在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责任承担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实际情况,对这类企业在申报今年的政府质量奖时,将给予适当考虑。此外,新区部分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行业引领示范作用的龙头企业尽管在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经营的时间较短,但也将在申报时给予适当考虑。
滨海新区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组将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预计在今年8月进行公示,质量月期间为获奖企业颁奖。